釣魚玩家FB社團、Line群組、Youtube頻道
返回列表 發帖
Facebook Plurk Twitter Google

網魚客觸犯什麼法條?

有鑒於網魚客猖獗,很多釣友除了搥心肝,只能摸摸鼻子換地方,其實依法有據
請猜考: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仔細詳讀,是不可架設網具捕魚,下次遇到網魚客要來嗆一下!{:2_35:}
1

評分人數

    • 青鳥: 感謝分享積分 + 8 玩家幣 + 8

感謝分享~

TOP

釣魚人最不喜歡網魚奧客.如有不法則.請勇躍檢舉.
以保護我悶釣魚人低權利....共勉之...

TOP

回復 9# 鋼筆組
感謝大大的分享,可惜的事那只有對海上有用而已,對路上的溪流沒有作用的
還有進海3海浬內嚴禁雙拖底漁船網魚,只要有發現也是可以檢舉的

TOP

回復 9# 鋼筆組
感謝分享,可是我們陸地上的110可不會像這麼積極呀!

TOP

http://www.lureshark.com/phpBB3/viewtopic.php?f=24&t=81527


這是我在路亞俠客上看到的..
給大家作為參考..  
您撥的號碼現在正在博魚中..
請稍後..已為您插撥..

TOP

法規不明 執行不利 得過且過......
但是只要確定有稅收 就會特別積極

TOP

回復 5# 古典小欽
目前還搜尋不到,但過去有其他類似案例,就是報講去抓外勞網魚,但報案內容不需說網魚,可用其他字眼替代,例如:有外勞在毒魚、有外勞群聚攜械滋事.........,那些條子馬上就趕來,就算是台灣人你也說是外勞,最少外勞會知道,這裏是不可下網的,報案110的效力是很大的!

TOP

曾經有一位釣友也是在新店溪中安橋下報警抓放齡阿的
警察更離譜的是到達現場回打報案者說如何處理
真的是OOXX-----無言

TOP

回復 3# 電瓶士

那請快點提供,我常遇到網魚客,真是討厭~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