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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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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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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看不下去了


不要整天在那請願不請願的~要台中開放禁區只能說難拉~~釣客自己本身自身安全跟衛生自己都沒辦法自理了~我自己本身參加過日本淨灘活動~日本淨灘撿的是什麼漂流木跟雜草~至於垃圾可以說少之又少~台灣的海灘相反可以說每個都像之源回收廠只要有遊客經過必留下垃圾~以台中大家都知道的共估橋來說橋上奇伯都有放垃圾袋~但是就是很多人都不願意多走幾步去丟進垃圾袋~橋上還不是一堆啦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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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方式:郵寄                                                                    檔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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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釣權會   函

立案證書字號: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20023253號核准立案
地址:404台中市北區日興街206號14樓之2
承辦人:陳佳靖
                                                        聯絡電話:(04)22052948,0928799438傳真04-22069727

受文者:交通部台中港務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台釣權字第00814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佐證照片、政府相關公文影本
主旨:檢附日本橫濱暨大板國際商港港區開放民眾垂釣與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禁止民眾垂釣相關照片及交通部和高雄港第二港口南防波堤開放垂釣守約如附件,為提振釣遊休閒產業活絡地方經濟,本會接受廣大民眾要求且推動理由於法有據,懇請  貴局順應民意檢討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暨港區部份地點開放垂釣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商港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案已於94年1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第2項條文如下:「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之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本法案已業經  陳總統公布實施。
二、依據交通部97年11月24日交航字第0970055348號函有關商港區域開放民眾垂釣,須符合下列三項原則:
(一)各港務局以設置基本安全設施及安全告示為原則,並非無限制之大幅投資改善。
(二)各港務局善盡告知潛在危險之義務,安全責任應由釣魚團體及民眾自負,倘有意外發生,不得向港務局求償。
(三)不得影響港口之安全、功能及作業。
三、推動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開放為釣遊休閒區之理由:
(一)上述區域之開放符合法令暨交通部指示開放三項原則。
(二)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已耗費新台幣千萬元建有安全護欄,然而  貴局卻反以工程為由禁止開放,迫使民眾不顧危險攀越消波塊進入該區釣魚,西碼頭派出所警察經常來取締,民眾被帶去派出所做筆錄開勸導單,被開單3次者移送內政部警政署台中港務警察局處罰,該局即以違反社會秩序法罰款新台幣2000元(於法無據),所罰款項內政部警政署台中港務警察局又如何處理令人疑慮,釣魚民眾走路來回約2小時又擔心受罰,試想民眾對主管機關會服氣嗎?由於民眾無處可去迫使其至危險區域大肚溪出海口之台中火力發電廠導流堤釣魚平台垂釣,因此造成該處每年均有傷亡意外事件發生;由於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禁止民眾垂釣因而導致龍井附近釣具行生意一落千丈已有3家倒閉,民怨已達沸點本會被迫將再度請願。
(三)為避免付出重大社會成本,本會建議新台中市議員候選人  吳瓊華小姐擔任本會顧問,協助協調  貴局比照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將高雄港第二港口南防波堤委託由本會管理之模式開放垂釣,該堤正施工中,每天有數百輛工程大卡車來回進出,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都能開放,為何唯獨工程車很少進出的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不能開放?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期盼  貴局以民意為依歸予以慎重檢討開放事宜,本會樂意無償代管。
四、日本橫濱暨大板國際商港港區均開放民眾垂釣,日本能而我國台中港卻不准,釣魚民眾常遭港警局取締,導致許多釣具公司與釣具行倒閉民怨四起,建議  貴局順應民意採申請方式適度檢討開放。
正本:立法委員  顏清標先生、交通部台中港務局、內政部警政署台中港務警察局、新台中市議員候選人  吳瓊華小姐
副本:本會續辦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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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艾斯

果然是好消息!感謝提供資訊
請叫我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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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釣權會在全國各大商港第一次辦理「釣魚活動」實施計畫

一、  依據: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101年3月28

      日高港港灣字第1016001004號函附會議紀錄辦理。

二、  目的:

(一)為協助「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淨堤與放流魚流活動,與全國各港開放民眾垂釣4週年紀念,並宣揚政府德政,本會除將協助各港辦理當日淨堤與放流魚流活動事宜,且會後另將在各港場地辦理釣魚活動。

(二)鑒於近年來海洋遭受各類垃圾汙染與漁業資源嚴重枯竭,籲請政府各級主管機關與新聞媒體正視,藉開放釣魚休閒民眾聚集時實施淨堤並放流體型3.5-5公分黑鯛約十萬尾以宣導漁業資源與海洋環境保護之重要性。

(三)提倡正當娛樂促進釣遊休閒遊產業,符合政府親子親水推動近海海上休閒政策。

三、主辦單位:台灣釣權會。

四、指導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
五、活動地點與執行單位負責人:

   (一)基隆港:由台灣釣權會北部地區分會會長李宗治負責,手

                 機0921615267。

   (二)台中港:由台灣釣權會中部地區分會會長卓聰利負責,手

                 機0932536780。

   (三)高雄港:由台灣釣權會高雄地區分會會長林志鴻負責,手

                 機0929726542。

   (四)花蓮港:由台灣釣權會花蓮地區分會擔任,負責人本會副

                 理事長劉平忠,手機0912664017。

六、實施地點:全國各港防波堤。

七、實施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6月16日(星期六)05:30時至11:00時止全國各港同步實施,倘若實施當日中央氣象局天候預報平均風力七級最大陣風九級以上則取消活動順延乙週。

八、實施方式:先於0530-0800時實施釣魚活動,0800-0930協助各港辦理淨堤及魚苗放流活動,結束繼續釣魚活動。

(一)淨堤活動(協助辦理):預定時間101年06月16日(星期六)0800-0830時,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各港務分公司動員負責,本會協助環境清潔等相關事宜,淨堤區域暫停垂釣避免誤傷意外。

(二)魚苗放流(協助辦理):預定時間101年06月16日(星期六)0830-0930時。

      1、於各港防波堤同步實施,各港預計放流黑鯛共約十萬尾魚苗,由各港分公司提供。

      2、本會另將參與協辦魚苗放流活動,本會歷次活動募集款項提撥贊助各分會3萬元,不足數統一向各大釣具公司與釣具行募集平均分配,倘若募集經費尚不足則減少魚苗放流數量,天候不佳時則延期舉行。

(三)釣魚活動(本會自行辦理):預定時間101年06月16日(星期六) 0530-1730時,上述淨堤與魚苗放流兩活動開始之間則暫停釣魚行為(實施時間0800-0930)本會配合實施活動,待兩活動結束後接續進行垂釣至當日釣魚活動結束時間。

九、安全措施:

(一)參加人員一律穿著救生衣與防滑鞋,平均風力七級最大陣風九

級以上則取消活動順延乙週實施。

(二)維護陸域釣客安全,並請各港公司協調港警局及海巡單位協助

海陸域安全維護。

十、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4-22052948)或0928799438創會長

游清江先生;本會傳真號碼:04-2206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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