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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 張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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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 好人一路發


    感恩分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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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丫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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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9# 旱溪俊俊
沒錯!版大這樣的算法簡單明瞭!收入(本例為借款)與支出是要分別計算,這是以收支亂加來誤導.
以前讀書時的遇到版本是:3個學生住旅館,住宿費是30元,一人出10元,因為旅館老版剛好與其中一個學生的父親是好朋友,就拿出5元要夥計還給學生,夥計心想5元還給3個人,他們不好分,就污了2元,還給3元,現在問題來了,當時學生是出30元,現在一人是出9元(10元-1元),現在問題來了,3*9=27元,加上夥計留在手上的2元,怎麼變成29元,與當時出的30元作比較,怎麼少了1元?一元那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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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 好人一路發
大大頭腦很清楚喔!但中魚毒太深了,人家借錢是買鞋子,您借錢是買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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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丫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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