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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又見嘉義縣沿海違法毒魚事件

本帖最後由 孤單 於 2011-4-21 18:38 編輯

嘉義縣沿海違法毒魚事件頻傳,海巡署布袋海巡隊加強查緝,昨天深夜在布袋港南堤海域,當場查獲二艘膠筏正在毒魚,將五名涉嫌違反<漁業法>的男子帶回偵訊,並在船上起出近三百公斤漁獲。

  非法毒魚行為會嚴重破壞海洋生態,進而影響漁民生計及釣客海釣休閒娛樂環境,相關單位嚴加查緝,但仍有不肖份子心存僥倖!海巡署布袋海巡隊根據線報,昨天深夜在嘉義縣布袋港南堤海域,查獲張慶華等5人涉嫌駕駛2艘膠筏,以<氰酸鉀>非法毒魚,查緝人員並在二艘膠筏上,起出各式漁獲近三百公斤,以及漁具一批,隨即將5名嫌犯帶回偵訊。

  海巡署幹員表示,五名涉嫌違法毒魚男子,分別是叔姪和朋友關係,偵訊後,已經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消息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1/1/2q7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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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法條.對於這些違法犯法的人.有一定嚇阻作用.

違反漁業法第48條規定
採捕水產動植物,不得以左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毒物。
二、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三、使用電氣或其他麻醉物。

第 60 條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
第一款所為之處罰,並得沒收或沒入其採捕之漁獲物及漁具;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沒入時,追徵或追繳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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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關死他們超沒道德滴人害我們這些愛釣魚極珍惜海洋滴人越來越少地方企享受我們的休閒
音壓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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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到老最好.......
我的FB:古重豪 ~
打龜專線:095330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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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五年以下?到時一關說變成罰款了事,所以才會猖獗到無法遏止。
獨釣樂不如眾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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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些魚獲的總價比起來 罰責實在還是太輕了
1公斤=1.6台斤 以黑鯛來說好了1台斤菜市場算250就好
300公斤*1.6*250元=120000元 300公斤的魚獲算是量少的
這些傢伙不知道已經毒魚毒多久了才被抓到這一次
而且法官也不一定會罰最重罰金或刑責
再加上如果假釋獲碰到大選特赦  實際上關不了多久的
沒多久這些匪類的傢伙就又出來做怪了
而且毒魚不只是影響漁民生計及釣客海釣休閒娛樂環境
如果沒被抓到的話這些魚貨他們拿去賣買回家食用的消費者也會受害(氰酸鉀也是會殘留在魚體上)
毒魚時有所聞而且也親身在釣魚過程中碰到過
光是西海岸每年毒魚事件至少發生數十次
可是我們偉大的海巡署抓到過幾次(一年可能連一次都抓不到)
之前還聽說過抓到了可是因為地方代表出面要人橘子兵就放人了
連政府的執法單位都要向惡勢力低頭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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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沒道德的人.最好關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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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魚到最後流到市場才是最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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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毒魚就是不應該 為啥罰則這麼低 就抓到關5年 不得減
漁船 網具沒收 罰金100萬....
說真的也沒理由嫌重呀~~因為就是不應該有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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