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積分
- 2728
- 聲望
- 77
- 玩家幣
- 2125
- 閱讀權限
- 50
- 來自
- 屏東潮州
|
回復 29# 旱溪俊俊
沒錯!版大這樣的算法簡單明瞭!收入(本例為借款)與支出是要分別計算,這是以收支亂加來誤導.
以前讀書時的遇到版本是:3個學生住旅館,住宿費是30元,一人出10元,因為旅館老版剛好與其中一個學生的父親是好朋友,就拿出5元要夥計還給學生,夥計心想5元還給3個人,他們不好分,就污了2元,還給3元,現在問題來了,當時學生是出30元,現在一人是出9元(10元-1元),現在問題來了,3*9=27元,加上夥計留在手上的2元,怎麼變成29元,與當時出的30元作比較,怎麼少了1元?一元那裡去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