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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圖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要小心 [打印本頁]

作者: 孤單    時間: 2010-9-27 12:27     標題: 圖片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要小心

本帖最後由 孤單 於 2010-9-27 13:13 編輯

剛剛在他網看到.提醒玩家釣友要謹慎.千萬不能危及玩家辛苦累積的信譽.身為玩家一份子.絕對有義務保護玩家.
http://twfishing.npg.idv.tw/viewthread.php?tid=10379
http://tw.myblog.yahoo.com/bosincars-77/article?mid=5879&sc=1#6024
作者: 釣魂傳承    時間: 2010-9-27 12:38

挖勒~阿棠有看沒有懂??~

是我們玩家的偷抓人家照片媽~~
作者: 台中小珍哥    時間: 2010-9-27 12:45

本帖最後由 台中小珍哥 於 2010-9-27 12:56 編輯

這不是灌水文,剛才透過連結,大概去看了一下!
竟發現我的回文及肖像也在其中,對此小珍特此聲明如下:
(一)如果釣獲20斤大鱸鰻團隊針對白帥兄,疑有不當引用圖像,且未通知圖像所有權本人,或是有盜圖疑慮的話…
       是否可以用一樣的標準,在尊重著作權、肖相權的本意下,撤下本人的照片肖像,以示尊重! 以免
       眾多網友、釣友看到本人手握三斤大鱔魚的肖像圖片,誤以為本人為事主,是有涉及侵權、盜圖之人。

(二)其中關於本人給白帥兄回文內容,20斤大鱸鰻團隊有特別註記如下: 此人回應時稱"帥大"功力深厚...,據了解
       盜圖者與回應者是好朋友怎麼可能不知道鱸鰻真正是誰釣獲,還誇讚盜圖者功力深厚,也對啦~"盜圖"確實是功力深厚!
     (以上指涉本人跟白帥兄為好友,怎麼可能不知鱸鰻真正是誰釣獲,反而還推文不公開事實! 我的回應是:我跟白帥兄
        除了網路上LDS,從未曾見過一次面、從未曾一塊釣遊、從未曾聊過一次電話! 對於20斤鱸鰻是誰釣獲,確實不知。)                                                  

     如果本人知曉,又怎麼會在   另篇文章中,發文詢問白帥兄,是用什麼餌釣獲?是否有存活? 是否有上菜?
     有以下連結為證:http://fishingplayer.com/viewthr ... &extra=page%3D1
(三)針對釣獲20斤鱸鰻團隊所指,有相關人士或是20斤大鱸鰻的原釣獲人,在玩家的帳號被停權、被刪文…,這可能是有違反本網版規所致,
       為免淪於筆戰以及影響網內良好氣氛的處置作為。
     本人雖為無鱗版的版主,但未曾刪文、刪圖,也無權限去把網友帳號停權,特此公告周知。

       以下為寶島漁很大的官方網站,是我的部落格 格友剛剛通知我去看的,雖不關我的事,但回覆中的最後幾個問題,都提到釣魚玩家。
       http://blog.iset.com.tw/fish/?p=1555#more-1555

作者: 陸小彰    時間: 2010-9-27 13:05

這件事情有關玩家的聲譽一定要好好處理處理!{:2_38:}
作者: 大魔神    時間: 2010-9-27 13:12

有爭議有糾紛,當然可以談可以聊可以釐清,
但是高高拿起法律的劍 ,也不該亂斬無辜之人吧.
網路是開放的四通八達的,大家或許聊了一堆卻也沒見過面,
資料分享也是個人上傳的,並非網站從中資料準備和安排的.
包含第三者以外的人士,以及本論壇的立意架構,全部被一起拉下水..
公平吗?
作者: 阿剛    時間: 2010-9-27 13:15

這事情還鬧的真大

唉~~~~~~~~~~~
作者: 公車基    時間: 2010-9-27 14:15

感謝分享
這真的要小心一點
作者: 丐幫釣客    時間: 2010-9-27 14:52

釣魚是為了要開心~~~~
作者: 台中阿萬    時間: 2010-9-27 15:36

看個電視也要吵...無聊
釣個魚 也要鬧...
太閒怎不去釣魚阿=.=
作者: 阿榮    時間: 2010-9-27 15:52

這實在是太離譜了唷~發文者...以及回文者...
發文者是頭..回文者不見的每個人都是朋友..
還有..回文者不是事主..所以不該將回文者照片PO上吧..要PO有經過同意嗎...
真是離譜
作者: 皮哥    時間: 2010-9-27 17:01

本帖最後由 皮哥 於 2010-9-27 17:26 編輯

唉~釣魚乃是開開心心的休閒娛樂.怎能把它搞成這樣...
作者: 水湳阿昌    時間: 2010-9-27 18:15

雞腸鳥肚 實在不適合釣魚
作者: 高雄阿文    時間: 2010-9-27 18:23

關於這起荒唐繆論的私人恩怨與攻擊事件,我們心裡都有把尺在,是非亦分明而無須追訴
該員因嚴重違反網站規範,業經我們執行總監與管大深論後予以刪除發言與會格
希望此事就此停住,更希望此事件如已影響小珍兄弟的心情,願能降至最低
誠如孤單兄本篇發文所言,我們玩家釣友們日後仍應謹言慎行
損害到玩家聲譽尚稱事小,然如危害到玩家釣友的聲譽,甚是人身安全則當屬事大
我們非常不樂見上述二樣情事發生,因此身為玩家的一份子
誠請你們除了要維護玩家外,更要保護你們自己,一切為安全、順心為優先考量啊
作者: 便當    時間: 2010-9-27 20:19

借此順道一提...
如有需要轉載本論壇之照片或文章..
請先詢問作者...如作者同意後請註明文章或文件出處..
這是對作者的一種禮貌和尊重....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作者: 丐幫釣客    時間: 2010-9-27 23:18

面對廣闊的大海及大地  釣魚人的心兇因該也要廣闊呀
作者: ㄚ寶    時間: 2010-9-28 09:01

回復 13# 高雄阿文


    我也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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