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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01年12月11日推動台中港南北堤開放會議報告資料 [打印本頁]

作者: 艾斯    時間: 2012-12-22 22:19     標題: 101年12月11日推動台中港南北堤開放會議報告資料

本帖最後由 艾斯 於 2012-12-22 22:26 編輯

台中港北防波堤暨南填坊區防波堤開放垂釣說明會報告資料

報告人:台灣釣權會  創會長 游清江 日期: 101.12.11        日期2012-12-12

一、據調查全國不分男女老少,愛好溪、海、湖、池釣或釣蝦蟹民眾多達200萬人,然而政府卻無相關部門管理或正視其權益而淪為次等國民;全國各港口防波堤交通便利,安全性高且魚類豐富成為釣魚民眾之最愛,無奈以前交通部各港務局卻以安全與顧慮國賠為理由反對供民眾釣魚,民眾無處可去迫使釣客至類似台北縣東北角等危險區域冒險釣魚,每年均有數件民眾不慎落海者,政府因而付出不少社會成本!

二、商港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案已於94年1月1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第2項條文如下:「前項第二款商港管理機關於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汙染之區域,得與登記有案之相關社團協商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本法案已業經  陳總統公布實施。

三、交通部97年11月24日交航字第0970055348號函要求全國各港依據下列三原則全面檢討開放:

(一)各港務局以設置基本安全設施及安全告示為原則,並非無限

      制之大幅投資改善。

(二)各港務局善盡告知潛在危險之義務,安全責任應由釣魚團體

      及民眾自負,倘有意外發生,不得向港務局求償。

(三)不得影響港口之安全、功能及作業。

四、「建議港口防波堤開放釣魚」乙案,交通部各港務局過去總是以商港法第十八條規定「港區內禁止採捕水產動植物」為理由反對民眾釣魚,本會因此曾於93年2月28日向交通部台中港務局請願,該局於93年5月7日中港務字第0930004380號函覆已規劃將開放台中港北防波堤約1350公尺,並已於94年度編列2700萬元設置安全相關設施預算,以提供休閒釣魚場所之用;然而該局卻在商港法第十八條修正公布實施並且安全設施已經完成後,反而於94年6月3日中港務字第0940005652號函覆不同意開放,如此反其道而行不但浪費國家公帑且公然違法,嚴重失信於民令我廣大釣魚民眾無法心服!大台中市海岸自大安溪口以南至大肚溪口以北寬約25公里,臺中港務分公司將高美溼地以南海岸全部劃歸台中港管制區,導致我廣大釣魚民眾無處可去而怨聲載道!

五、目前正值釣白帶魚旺季,每晚均有500-600名民眾不畏艱辛步行

     60-80分鐘進入北防波堤暨南填坊區新防波堤垂釣,港警所每晚

     動員不少警力勸離防不勝防,因此引發不少民怨,激進者意欲

     動員包圍港警所被本會勸阻。

六、推動台中港北防波堤暨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開放為釣遊休閒

    區之理由:

  (一)上述區域之開放符合法令暨交通部指示開放三項原則。

   (二)台中港北防波堤暨南填坊區防波堤(新堤)已耗費新台

         幣貳千萬元建有安全護欄,然而臺中港務分公司卻反以

         工程為由禁止開放,迫使民眾不顧危險攀越消波塊進入

         該區釣魚,台中港務警察局經常派員警來取締,民眾被

         帶去派出所做筆錄開勸導單處罰,釣魚民眾走路來回約

         2小時又擔心受罰,試想民眾對主管機關會服氣嗎?由

         於民眾無處可去迫使其至危險區域大肚溪出海口之台中

         火力發電廠導流堤釣魚平台垂釣,因此造成該處每年均

         有傷亡意外事件發生;由於台中港南填坊區防波堤(新

         堤)禁止民眾垂釣因而導致龍井附近釣具行生意一落千

         丈已有3家倒閉,民怨已達沸點本會被迫將再度請願。

七 、目前全國各商港防波開放狀況概述:

(一)高雄港第一、二港口防波堤:(目前台灣釣權會無償管理)

1、第一港口北防波堤:位於西子灣(中山大學校區內)長約450公尺,可同時容納150人垂釣,以前此段設有鐵門禁止垂釣,令民眾無法接受引發本會96年9月28日之請願。

2、第二港口北防波堤:位於旗津長約1250公尺,可同時容納250人垂釣,以前此段設有鐵門及員警看守禁止垂釣,令民眾無法接受引發本會96年9月28日之請願(目前台灣釣權會無償管理)。

(二)基隆港東岸防波堤:

      堤防長約850公尺,可同時容納300人垂釣;目前全年接受各釣魚團體申請。

(三)蘇澳港南防波堤:

      堤防長約950公尺,可同時容納300人垂釣;目前全年接受各釣魚團體申請。

(四)台北港北防波堤:

       堤防長約1,950公尺,可同時容納300人垂釣,前全年接

       受各釣魚團體申請。

(五)台中港北防波堤:

堤防長約2,818公尺,可同時容納1,000人垂釣,本會曾於92年8月31日至97年4月13日申請辦理釣魚活動28次,22,215人參加;曾於98年7月1日至7月14日全天候開放頗穫民眾好評,然因管理者違法收費而停止開放,經本會極力爭取港務局同意全年假日接受各釣魚團體申請,經本會再度爭取台中港務局又於100年2月1日起至100年7月31日止由台中縣磯釣協會管理,復因該會因違反規定而停止開放;嗣後因防砂工程停止迄今,本會詳加觀察目前已無影響開放垂釣工程,懇請  委員明察。

(六)安平港南、北岸防波堤:

1、南防波堤長約1,850公尺,可同時容納600人垂釣;本會於93年9月14日經由立法委員  王幸男先生安排向前交通部部長  林陵三先生請願後,同意開放710公尺,自93年11月12日起交由本會義務管理,目前全段設有不銹鋼安全護欄由本會繼續管理頗獲港務局肯定。

2、北防波堤長約1,250公尺,可同時容納500人垂釣;目前全段開放,自94年11月20日起交由台南市府城釣魚協會義務管理,目前此段設有不銹鋼安全護欄。

(七)花蓮港東岸防波堤:

      堤防長約2,650公尺,可同時容納1,000人垂釣,本會曾於95年6月18日至97年5月16日申請辦理釣魚活動10次,21,015人參加;目前全年接受各釣魚團體申請。

八、建議:既然民眾強烈期待在上述區域釣魚,有為的政府應儘速妥善規劃開放各港口防波堤為釣場,以「公共產」生「公共財」及「使用者付費」之觀念正當生財為人民創造就業機會,提供釣友有一個安全與尊嚴的釣魚場所及減少垃圾污染保護環境生態,一舉數得萬民稱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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