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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潛水老手 命喪流刺網 [打印本頁]

作者: 堤防行走人    時間: 2012-11-21 20:49     標題: [新聞]潛水老手 命喪流刺網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新北報導〕
流刺網沒捕到魚,卻「捕」死人!有10多年經驗的潛水老手王萬田(59歲),前晚與2同好赴新北市鼻頭漁港外海夜潛,卻慘遭政府禁用的三層流刺網纏住,他企圖自救,反越纏越緊,裝備脫落,終至氣力用盡而溺斃於海底。



車拋錨兩次 硬要潛水

王妻悲痛指出,先生前天下午從三重住處開車出發,途中拋錨兩次,同行友人還勸他不要去了,他仍執意把車修好又趕去,「若不要那麼『鐵齒』,也許就不會喪命了!」王妻泣控,禁用的流刺網怎會出現潛水海域?盼警追出棄置的漁民,追究責任,還死者公道。


海巡人員指出,流刺網禁在距岸3浬內使用,纏死王萬田的流刺網直徑100公尺,還很新,應使用沒多久就棄置,但近期登檢出港船隻並未發現使用流刺網,鼻頭漁港漁船不多,應易找出棄置漁民,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究辦

「漁港綠燈塔外側100公尺有人溺水!趕快來救!」岸巡一三大隊鼻頭漁港安檢所前晚11時多獲報趕抵,詢問剛從海中緩步上岸的潛水客陳駿琪,才知夜潛的王萬田被漁網纏繞溺斃。


哪來流刺網 緊纏雙腳

新北市消防局瑞芳民間緊急救援隊長徐朝勝、消防隊員陳財富趕抵後,潛入綠燈塔外150公尺、約10公尺深的海中,發現王萬田的雙腳被三層流刺網纏住,頭下腳上漂浮,身上裝備脫落在上方漁網中,網內還有魚叉、潛水刀、石鯛魚,救難人員用潛水刀破壞,花了20多分鐘才將屍體拉出水面。

在台北市賣麵包的陳駿琪說,王萬田是社區警衛,王與他、在新莊體育場工作的蔡文義,3人一起潛水10多年了,13日曾相偕來此海域夜潛,他因遺落2塊鉛塊,才又約前天夜潛,順便找鉛塊。

陳駿琪說,王萬田潛水經驗較豐富,揹著200公升的氣瓶下水,他與蔡則揹160公升氣瓶,3人檢查裝備齊全,前晚9時多下水,40幾分鐘後,他與蔡因空氣快用完而上岸,卸完裝備,卻未見王上岸。  陳駿琪指出,他往海中一看,發現水中有手電筒燈光,卻未移動,他趕緊拿手電筒游往燈光處,發現王的雙腳被網纏住,他試著用小刀割漁網,卻因網太粗而割不斷,改用抱的也拖不出來,只好放棄。


警消提醒潛水客,下水前要檢查裝備,包括咬嘴是否自動閉氣、二級頭與氣瓶的接頭是否漏氣,壓力表、羅盤是否正常,鉛塊配重是否恰當,潛水區域的水文、海域深淺度及潛水當時的海象、海流,都要全盤掌握。

原文連結如下:
自由電子報-潛水老手 命喪流刺網

作者: 阿真真    時間: 2012-11-21 21:02

本帖最後由 阿真真 於 2012-11-21 21:04 編輯

老實講,我每週都會報到此漁港做釣~當地漁民在漁港出口右前方100公尺處放流翅網

我從來沒有哪周去,沒看到他門再放網收網~本人曾多次打電話給1999以及各相關單位

檢舉~卻從來沒有人給予制裁以及答覆,固希望各位大大能提供有效檢舉方法,使人命

不要如此不堪!這次會出人命,當地海巡單位以及放流刺網的漁民才是最該譴責的對象。

事實上當地放流次網的地方,正是夏日時常有學生團體戲水跳水之所在,請大家做些功德幫忙。
作者: 玄啊    時間: 2012-11-21 21:21

有點無言  潛水客和放流刺網的都是釣魚人討厭的
作者: 吻仔魚    時間: 2012-11-21 21:54

感謝分享資訊
作者: 炎矢    時間: 2012-11-21 21:57

有時人太鐵齒不是件好事
真的難逃一死
作者: 阿J    時間: 2012-11-21 22:28

看了好難過~為什麼流刺網亂丟~生態浩劫!
作者: 旭    時間: 2012-11-21 23:18

10公尺並不深,慢慢脫掉裝備應該可以逃脫才對
作者: 布釣客    時間: 2012-11-22 00:04

脫裝備不一定能逃脫,背過瓶子下水過的就知道,照片中的網目太小根本無法脫裝,
10公尺不深,但是人在急迫時往往無法正確判斷,
只要被纏上幾乎都要用破壞方式處理,至於網子太粗小刀無法割斷~
我倒覺得比較可能是刀子沒有正常保養生鏽鈍化,
新式的潛水刀都有倒勾做破網做用,
以前學潛水一定會被提醒~不能落單或放下同伴
作者: 林驛澂    時間: 2012-11-22 01:04

回復 1# 堤防行走人


    既然流刺網禁用,為何還有有地方買的到,應該是要禁止生產才對吧
作者: 堤防行走人    時間: 2012-11-22 07:07

回復 9# 林驛澂


    這個就跟搞搞纏的道理一樣,有需求、有利潤,就會有製造與販賣,釣具店也都知道搞搞纏會破壞環境跟釣場,但是也一樣照賣。
作者: 大富大魚    時間: 2012-11-22 15:19

真的建議,業餘休閒的海邊活動,快樂就好,別太拚.
作者: 林驛澂    時間: 2012-11-23 00:44

回復  林驛澂


    這個就跟搞搞纏的道理一樣,有需求、有利潤,就會有製造與販賣,釣具店也都知道搞搞纏 ...
堤防行走人 發表於 2012-11-22 07:07


咱們的政府就是這樣,嘴上說保育復育實際上卻無動作。
作者: 陳鴻祺    時間: 2012-11-23 07:57

回復 8# 布釣客

這個意外主要還是獨自潛水惹的禍,若有兩個以上伴游比較有可能脫身;潛水的勝地"墾丁"網子也放的很兇,我自己被纏了兩次、還好都發現的早自己慢慢割開,結果上岸後再地人還要我賠他網子、他說他剛放的  一張網子多少錢買得如何如何,後來我們威脅要叫警察來才做罷;另外一次隨教練帶幾個新手就很慘,流急!新手沒經驗一直讓水流往網邊帶,結果一慌沒幾秒整個人就讓流刺網給"包肉粽",這時候別說掏潛水刀、連備用二級頭都抓不到,我們2~3個人七手八腳割斷整張網讓BCD急充氣才讓那個學員浮上水面去,後來這些新手學員再也不敢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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