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毒魚集團南下作案 數萬公斤漁獲恐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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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打狗人
時間:
2012-10-22 15:43
標題:
毒魚集團南下作案 數萬公斤漁獲恐下肚
毒魚集團南下作案 數萬公斤漁獲恐下肚
毒魚集團為讓漁獲保持新鮮,還有專車運漁獲。(記者蔡宗勳攝)
毒魚集團使用膠筏作案。(記者蔡宗勳攝)
遭氰化物毒死的魚,如果劑量較重,眼睛會有充血狀況。(記者蔡宗勳攝)
毒魚集團所使用的氰化物與網具。(記者蔡宗勳攝)
布袋海巡隊破獲毒魚集團,起出可觀的漁獲。(記者蔡宗勳攝)
遭毒死的金目鱸,魚鰓顏色較淺並有黏液。(記者蔡宗勳攝)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真是「夭壽骨!」毒魚老手郭振山、張世南組毒魚集團,鎖定台南海域,用氰化物毒魚,昨被布袋海巡隊破獲,起出漁獲700多公斤及氰化物約5公斤,辦案人員推算已有數萬公斤漁獲被民眾吃下肚。
起出漁獲710公斤
海巡人員昨檢視毒魚集團的漁獲,發現以虱目魚、烏魚居多,還有螃蟹、金目鱸、黑鯛等,總重1184台斤(710.4公斤),推算2嫌這幾年漁獲量達數萬公斤之多;至於最令人關心的毒魚去向,2嫌硬是不肯招。
布袋海巡隊表示,該集團原多在雲嘉海域作案,今年5月23日,海巡在東石外海查緝非法毒魚、起出氰化物1075公斤,破獲治安史上最大宗毒魚案後,2嫌考量雲嘉沿海風聲鶴唳,轉往台南海域作案,幾乎是做二休一。
海巡半年監控期間,發現郭振山與張世南各找自己的女友來搭檔,分別駕駛膠筏出海,毒魚後將漁獲載到距海岸約10公里的內陸河道,將漁獲卸至水箱車保鮮,販售圖利。
海巡隊18日下午發現,2嫌各駕膠筏,分別載蘇、顏姓女友出海,幹員採多點埋伏,在19日凌晨2點15分,於台南、高雄交界的二仁溪仁湖橋下攔截,逮捕這兩對情侶檔及開車接應的方嫌,訊後依違反漁業法送辦。
嫌犯出獄 重操舊業
海巡指出,郭振山、張世南97年就因毒魚而栽在布袋海巡隊手裡,分別被判刑半年、10個月,郭某已執行完畢,張某因潛逃而被通緝,但2人仍續操本行。
海巡表示,毒魚集團作案頻繁,肯定有特定魚販以低於行情收購,再流入消費者肚子裡,將追查共犯結構。
布袋蕭姓漁民指出,沿海毒魚猖獗,漁業資源愈來愈匱乏,出海能捕獲100公斤就算豐收,就算10艘漁船的漁獲,也不及毒魚集團一次漁獲,毒魚實在很可惡,法官應判重刑,起碼關個10年,才能收遏阻效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0/today-so4.htm
作者:
打狗人
時間:
2012-10-22 15:45
毒魚危機 布袋漁會加強查緝
2012/10/20
[flash]http://www.youtube.com/v/TXtTBCdOavU#t=0s[/flash]
作者:
炎矢
時間:
2012-10-22 15:56
真是妖受拉,吃下幾萬斤
現在人越來越黑心
為了錢什麼敢作
作者:
旱溪俊俊
時間:
2012-10-22 16:14
夭壽骨....應該以『塑化劑』案的規格來嚴懲。
作者:
阿J
時間:
2012-10-22 17:37
重刑賜候~真是該死
作者:
林驛澂
時間:
2012-10-22 19:11
回復
2#
打狗人
真是盡作些缺德事
作者:
山海釣遊者
時間:
2012-10-22 19:25
就有這種黑心的人....唉~為了錢什麼都敢做....
作者:
哇細寶寶
時間:
2012-10-22 19:26
本帖最後由 哇細寶寶 於 2012-10-22 19:28 編輯
真的是要命唷
人家是拉爽爽
他是毒爽爽+撈爽爽=他人都不爽
這種破壞環境危害社會的人給他關到頭髮生蚤母
來人啊!
先打大板1萬下
然後押入地牢
退堂...威~~武~~
作者:
張玄德
時間:
2012-10-22 19:32
感謝分享
作者:
瑞森
時間:
2012-10-22 19:45
真是妖受.禍害萬年啊.台灣的刑罰就是太輕了.起不了警惕作用.無奈啊..
作者:
叫我豪哥
時間:
2012-10-22 20:00
難怪最近去布袋釣魚
水面都是魚屍體
還都是大黑格
夭壽喔
作者:
叫小賀
時間:
2012-10-22 20:03
死刑!死刑!死刑!
作者:
憨豆先生
時間:
2012-10-22 20:33
回復
1#
打狗人
這抓到.....共虎死啦!!!
作者:
南投魚仔
時間:
2012-10-22 22:11
判太輕
不痛不癢
黑心錢夠花了丫
作者:
電鍍阿興
時間:
2012-10-22 22:31
真是缺德......黑心商人
作者:
胖子陽
時間:
2012-10-22 22:49
因該比照酒駕重罰 酒駕會害死人 毒魚害到的人更多 加重刑責才有遏止的作用啦
作者:
台中冰人
時間:
2012-10-22 22:57
看看新加坡的鞭刑吧...
假設罰三下,第一下如果皮開肉綻,就治療好再鞭第二下,依此類推!
台灣這樣還有人提倡廢死刑??
就是罰責太輕了!很多罰則對犯案者真是太爽了!
司法真該要好好改改了!
現在的社會已經夠不公不義了
作者:
何少
時間:
2012-10-24 10:13
這種人渣廢物抓到直接槍斃就好了。
作者:
何少
時間:
2012-10-24 10:14
這種人渣廢物抓到直接槍斃就好了。
歡迎光臨 釣魚玩家 (http://fishingpla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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