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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贓俱獲! 警逮暖暖溪毒魚男 [打印本頁]

作者: 靖哥哥    時間: 2011-7-13 14:33     標題: 人贓俱獲! 警逮暖暖溪毒魚男

本帖最後由 靖哥哥 於 2011-7-13 14:46 編輯

人抓到了,我看抓去閹掉吧~
一勞永逸

http://beta.tw.news.yahoo.com/vi ... title-25917665.html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 ... eID/20110713/page/4


作者: 古典小欽    時間: 2011-7-13 14:50

不要放過他~
作者: 陳正    時間: 2011-7-13 15:14

記住的臉!
作者: 阿嚕咪    時間: 2011-7-13 15:14


開放都還沒去釣過
搞這套
因該踹下去喝毒水
作者: 豆豆龍    時間: 2011-7-13 15:14

叫他賠 用全部的資產2/3來做護漁 還要當無薪義工
作者: 孤單    時間: 2011-7-13 15:38

人家辛苦8年的封溪護魚. 竟為了個人私利.用不到半天時間摧殘殆盡.毒魚賣魚.害人害已.毒魚的人逃得了司法.一定逃不過眾人的譴責.
作者: 幽靈黑船    時間: 2011-7-13 15:41

關進去毒氣室  讓她體驗中毒的痛苦
作者: 看天    時間: 2011-7-13 15:48

回復 6# 柳橙汁


    這個處罰 最有效+1{:3_67:}
作者: 靖哥哥    時間: 2011-7-13 16:15

很可惡的人
大小通殺,只拿走大的,小的讓牠滅絕
這算人嗎??????
作者: 阿榮    時間: 2011-7-13 16:42

真是白木的人!!
作者: 釣茶局阿祥    時間: 2011-7-13 16:45

本帖最後由 釣茶局阿祥 於 2011-7-13 17:37 編輯

回復 1# 靖哥哥


    判他無期徒刑....
作者: 旱溪俊俊    時間: 2011-7-13 16:47

自己爽就好了.....真難想像台灣有這樣的人。
作者: 小莊    時間: 2011-7-13 17:03

不應該 真希望他知道錯了
作者: 多情人    時間: 2011-7-13 17:31

人抓到了,我看抓去閹掉吧~
一勞永逸
靖哥哥 發表於 2011-7-13 14:33

這個事件搞的沸沸揚揚
不過一定是雷聲大雨點小
嫌犯只犯了漁業法第四十八條
第一項投放毒物的使用毒物罪
這一條刑責並不高 頂多拘役或罰金
再不然扣個違反動保法也一樣是微罪
這件事件不會有任何嚇阻作用!
所以野釣者不管是溪釣或海釣請自求多福
真相就是如此 小弟常說事實傷人就是這原因
作者: 大魔神    時間: 2011-7-13 17:51

這罰責真是太輕了
應該比照塑化劑
以千面人下毒處理
毒魚是殺雞取卵,最下三爛的手法
而且通常是使用氰化物
真它媽的毒阿

作者: 青鳥    時間: 2011-7-13 17:54

回復 17# 大魔神

魔神哥,好久不見啊~~~
作者: 大魔神    時間: 2011-7-13 17:58

回復  大魔神

魔神哥,好久不見啊~~~
青鳥 發表於 2011-7-13 17:54


哈.......青鳥大....
因為出了一點事情
閉門思過
最近出關啦
偶都沒有偷跑去別滴釣魚網站喔
哈....

作者: 西老猴    時間: 2011-7-13 18:02

人抓到了,我看抓去閹掉吧~
一勞永逸
靖哥哥 發表於 2011-7-13 14:33


下輩子讓他當魚...當垃圾魚
作者: 靖哥哥    時間: 2011-7-13 18:20

下輩子讓他當魚...當垃圾魚
西老猴 發表於 2011-7-13 18:02


嗯 當垃圾魚也不錯
版上好像有釣友會吃垃圾魚
交給他們乾煎............
作者: 歐斯卡    時間: 2011-7-13 21:52

別忘了 有烏龍法官會替這些人撐腰的
作者: 釣徒    時間: 2011-7-13 22:39

關進去毒氣室  讓她體驗中毒的痛苦
幽靈黑船 發表於 2011-7-13 15:41



這個處罰 最有效+1
作者: 吻仔魚    時間: 2011-7-13 22:50

感謝分享
作者: 櫻花魂    時間: 2011-7-14 10:23

說那麼多................

抓去槍斃..................
作者: 中和檸檬    時間: 2011-7-14 17:50

開扁!!!~~~沒啥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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