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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肖漁民,終於被踢爆了! [打印本頁]

作者: 一小郭一    時間: 2011-5-23 07:56     標題: 不肖漁民,終於被踢爆了!

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好過癮!

而且...剛剛在中X新聞台也看到報導了,

感謝那些一直努力找媒體跟向公家機關申訴的大大。

最後...也讓那些愛在新店溪、淡水河抓魚回去吃的人看看,

反正...身體是自己的,不怕死就盡量吃,

連污染的指數都驗出來了,加油。

連結:

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 ... aseissueid/20110523
作者: ㄚ潭    時間: 2011-5-23 08:36

早上有看到報導.真的是遲來的正義!
作者: 一小郭一    時間: 2011-5-23 08:40

本帖最後由 一小郭一 於 2011-5-23 08:42 編輯

再補一個連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35/IssueID/20110523

還銷到高雄去!看來很多地方都淪陷了。
作者: 凱歐加    時間: 2011-5-23 08:53

還是水果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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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 淡水河毒魚銷全台 河水污染 漁民捕撈 食用恐罹癌

更新日期:2011/05/23 06:30 蘋果日報

【塗豐駿、羅凡勇、謝昇璁╱台北報導】淡水河含砷致癌毒魚流入市場。水質污染嚴重的淡水河,
近來竟有漁民在河道捕魚,《蘋果》直擊漁民捕撈後,將魚穫運往台北漁產運銷公司(通稱中央市場)批售,
不知情的盤商購入後分送各地傳統市場,最後被民眾買回家吃下肚。
《蘋果》送檢發現魚體內均含有一級致癌物「砷」,
毒物科醫師林杰樑訝異的說:「真的嗎?怎麼會有人做這種事?」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昨表示,被環保署評測水質為丁類的淡水河,
不適合水產養殖,可能含有許多有害人體物質,水產品體內也會殘留有害物質,
不建議捕撈、食用。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昨也說,
淡水河不是認可的漁產養殖環境,被捕的魚類不應食用;若市售魚經衛生單位檢驗確定有問題,
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販售者6萬至30萬元罰鍰。

深入上游捕撈

《蘋果》連續兩周到淡水河沿岸調查,本月4日上午9時許,發現一艘載著3名男子的漁船,
由新北市八里渡船頭出發,沿淡水河往上游,經關渡、到重陽橋下,接著他們撒出流刺網,
拉起時赫然可見魚網捕撈起吳郭魚、烏魚等魚類,他們隨即開往中山高速公路橋下、台北橋,
最後抵達大稻埕碼頭,沿途陸續撒網捕魚,至中午12時許滿載而歸。


驗出重金屬砷

當時記者在重陽橋下,趁漁船靠岸時詢問捕魚男子魚穫流向,對方先說:「淡水河魚送你也不敢吃。」
隨即又說:「要送去工廠做魚飼料。」

不過三人折返八里碼頭後,岸邊便有一輛小貨車接應,他們將船上魚穫倒進塑膠箱,
便開車返回附近住處休息,隔日凌晨1時許,趁夜將魚穫運往台北市萬大路上的中央市場批售。

《蘋果》全程追蹤,隨後也進入魚市,向購入這批魚的盤商買下6條吳郭魚與6條烏魚,
送往SGS(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檢驗重金屬含量,一周後報告出爐,
發現吳郭魚含砷量達每公斤0.921毫克,烏魚含砷量更高達每公斤1.04毫克。

目前國內對水產動物類含砷量並未制定標準,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獲悉後說,
砷屬一級致癌物,是慢性毒,長期食用恐有致癌風險,「建議不要食用淡水河捕撈的魚類。」

漁民辯自己吃

《蘋果》隨後到八里漁港查訪,漁民透露近期有許多同業都這樣做,「你們這次只跟到一艘,
其實還有更多,各自在淡水河捕魚。」昨《蘋果》找到一名在淡水河捕魚的漁民對質,
他否認將魚賣到中央市場,辯稱:「都是捕來自己吃。」

農委會表示,20噸以下舢舨捕魚屬地方政府管理,台北市產發局農業發展科長高振源則說,
目前北市水域看到的船,多由新北市淡水漁會發照,上周已行文農委會,請該會針對跨縣市河川
能否捕魚進行評估公告,「北市境內河川如基隆河,北市產發局正考慮是否能依《漁業法》,
由地方政府基於保育、管理需要,以公告方式禁止捕撈。」

新北市農業局長廖榮清也說,淡水河的魚確實不宜食用,過去從未聽聞有人將捕獲的魚拿去販售,
該局將擇期到淡水河捕魚送驗。

可罰150萬元

不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若水產品或其他食品可能損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時,
依《消費者保護法》調查,若屬實將令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毀,否則罰6萬至150萬元,且可連續罰。


淡水河毒魚 流入市面過程

1.5/4 09:30
《蘋果》直擊,漁民將船開到淡水河重陽橋,以流刺網捕魚。謝昇璁攝

2.13:00
漁民滿載而歸,返航後在八里渡船頭卸下魚穫。謝昇璁攝

3.13:30
漁民們七手八腳,將裝有魚穫的箱子搬上貨車。羅凡勇攝

4.5/5 01:30
漁民開貨車將魚送往台北漁產運銷公司。塗豐駿攝

5.03:00
不知情的中央市場工作人員分裝魚穫,提供中盤商取貨。塗豐駿攝



烏魚小檔案

學名:Mugil cephalus
俗稱:烏魚仔、烏仔
特徵:體形圓長、頭背略扁平,多數長約30~80公分,最大約120公分
生態:幼魚期喜歡在河口、紅樹林等半淡鹹水海域生活,成長後游向外洋,
            每年冬至前一個月、後半個月,從北方海域洄游到台灣海峽
烏魚三寶:屬高經濟價值食用魚,烏魚鰾、烏魚腱、烏魚子稱烏魚三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各類食品 含砷標準

●包裝飲用水與盛裝飲用水:<0.01ppm
●食用冰塊:<0.05ppm
●食用油脂類:<0.1ppm
●食鹽:<0.2ppm



水產動物 常見重金屬與危害

●甲基汞 標準:0.5-2ppm
視力、聽力、智能及肢體障礙,腦神經受損導致水俁症,全身麻痺嚴重可能致死。

●鎘 標準:<0.3ppm
在人體內半衰期30年,造成嘔吐腹瀉、腎臟損傷、骨骼脆裂,為致癌物。

●鉛 標準:<0.3ppm
貧血、中樞神經系統失調、頭痛失憶、腎臟受損、全身痙攣、昏迷甚至死亡。

●砷 現無標準,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列為一級致癌物
噁心嘔吐、腹瀉絞痛或血便;神經、心血管、腸胃、泌尿及造血系統受損;恐生畸形兒、皮膚癌與肺癌致死。


資料來源:衛生署、《蘋果》資料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3/143/2s0ct.html
作者: 櫻花魂    時間: 2011-5-23 09:23

太離普了...
作者: 哲熒    時間: 2011-5-23 09:29

還是吃自己釣的安心!
作者: 中和檸檬    時間: 2011-5-23 09:37

本帖最後由 中和檸檬 於 2011-5-23 09:38 編輯

終於肯踢爆 但是官方的說法 還是很多洞....
希望這個事件曝光 有關單位 會硬一點呀...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昨表示,被環保署評測水質為丁類的淡水河,不適合水產養殖,可能含有許多有害人體物質,水產品體內也會殘留有害物質,不建議捕撈、食用。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昨也說,淡水河不是認可的漁產養殖環境,被捕的魚類不應食用;若市售魚經衛生單位檢驗確定有問題,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販售者6萬至30萬元罰鍰。
作者: 小余    時間: 2011-5-23 11:19

早就看網魚的很不爽了/但是無管道申訴,淡水河/新店溪青潭堰以下/中正橋/幾乎都有看到網魚的人,真的是無言,希望盡快請相關單位解決, 不爽是一回事,,那裡的魚真的不建議吃,也怕哪天自己去市場買魚的時候吃到那裡撈捕的魚..是不是一人一信去市長信箱阿
作者: 捷妤    時間: 2011-5-23 12:00

不肖商人真滴會有報應的...
作者: 八辣    時間: 2011-5-23 12:08

一定要讓不肖商人受到嚴處~害人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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